按照主体功能定位划分中原经济区不同的主体功能区

在中原经济区,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确定主体功能定位,合理划分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区域,明确各地开发方向,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形成可持续发展的国土开发格局。
1.优化开发区域及其发展方向
优化开发区域,是指国土开发密度已经较高、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开始减弱的区域。中原城市群中的大城市城区,以及郑洛工业走廊、太行山前工业产业带等,可在一定程度上列为优化开发区域。在这一区域,要强化规划约束力,加强城市公用设施建设,重视和解决城镇化中存在的交通拥挤、环境恶化等问题,改变以往依靠大量占用土地、大量消耗资源和大量排放污染实现经济较快发展的模式,把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放在首位,着力提升产业分工层次和市场竞争力,继续成为带动中原经济区发展和参与经济全球化的主体区域。要重点升级郑汴洛产业带,努力把这一核心增长轴,发展为中原经济区发展的加速器和中原崛起的脊梁,在河南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中原地区率先实现现代化。
2.重点开发区域及其发展方向
重点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经济和人口集聚条件较好的区域。如安阳、鹤壁、濮阳、三门峡、商丘、周口、信阳、南阳等地,都可以列为重点开发区域。当然,郑州和中原的大城市在很大程度上也应列为重点开发区域。在重点开发区域,要充实基础设施,改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经济规模,加快工业化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域的产业转移,承接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的人口转移,逐步成为支撑中原经济区发展和人口集聚的重要载体。要积极培育沿京广交通线经济带、沿陇海交通线经济带、沿焦枝交通线经济带、沿大广交通线经济带、沿西宁交通线经济带,努力把这五条经济带发展成为开放程度较高、三大产业协调、生态环境良好、经济运行高效、城镇布局科学的经济带。
3.限制开发区域及其发展方向
限制开发区域是指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弱、大规模集聚经济和人口条件不够好并关系到全国或较大区域范围生态安全的区域。如,黄河生态功能区、淮河生态功能区、太行山生态功能区、伏牛山生态功能区、大别山生态功能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保护区等。对于这些地区,要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适度开发、点状发展,因地制宜积极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优势产业,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降低城镇建设和工业发展强度,积极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序转移,成为中原经济区和国家的重要生态功能区,有力发挥资源优势和生态安全屏障作用。
4.禁止开发区域及其发展方向
禁止开发区域,是指依法设立的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文化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在禁止开发区域,要实行强制性保护,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发活动。在这些区域,产业的发展应以生态建设为主体,要积极发展特色农业和旅游业,实现特色农业的生态化和旅游业的生态化,促进生态建设与农业和旅游业的共生共荣。由于这些地区的生态环境要求高,就不要鼓励“愚公移山”,而要积极引导“愚公搬迁”。
本文摘编自:《领导参阅》2010年第64期 课题题目: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 促进中原经济区科学发展 学习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系列文章之一。本次刊发内容是课题研究的部分内容。
课题组组长:张 锐 林宪斋
副 组 长:喻新安
执 笔:吴海峰 郑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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