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研究所承办第十届中原破产法论坛

2026-07-22   来源:法学研究所   作者:周欣宇   点击量: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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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8日,我院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大学、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指导单位,法学研究所等单位承办的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2026年年会暨第十届中原破产法论坛在郑州举办。河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河南省法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王剑出席开幕式并致辞,我院党委委员、副院长郭杰代表指导单位致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志增等出席开幕式。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宏伟主持开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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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杰在致辞中表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作为省委、省政府重要思想库和智囊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势,着力加强理论研究、学术交流和决策服务,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法学研究所围绕法学理论、生态环境法学、民商法学、刑法学等学科设立了相应研究室,科研人员深耕理论和实践,2025年《破产法修改背景下困境企业预重整法律制度构建研究》中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撰写的关于开展个人破产试点工作等资政报告获得省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修订正在高效推进,对于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健全危困企业救治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届论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破立并举治智赋能——新时代破产法治完善与市场主体重生”为主题,兼具理论价值与现实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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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王欣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邹海林,上海交通大学凯原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上海交通大学破产保护法中心主任韩长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徐阳光,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教授章恒筑,京衡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浙江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任一民分别就“破产法修改中的撤销权制度”“管理人中心主义:一个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破产冻结制度的模式重塑”“破产法修改中的重整制度”“商事和解、庭外重组与破产法修改”“重整制度的整体改进”作主旨报告。在分论坛环节,与会专家代表围绕破产法修改背景下的制度完善、市场主体破产重生的实务难点、市场主体重生协同及配套机制等论题进行了发言交流。

破产法学研究会、政法系统、管理人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700余人参加本次论坛,为完善和发展预重整制度、助力危困企业重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智力支持。

(供稿、供图:法学研究所  周欣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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