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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大讨论活动为契机认真开展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专刊(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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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以大讨论活动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推动我院文明单位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积极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
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我院党委的一项重要决策,是我院今年的重要工作之一。院领导多次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并做出指示。为使此项工作深入扎实开展,我院专门成立了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两位副院长任副组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申报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工作。
为了促进我院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取得新成效,8月5日上午,我院召开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对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进行再动员。院申报省级文明单位领导小组副组长、纪委书记徐喜林同志按照《关于推荐2008年度省级文明单位的通知》要求及《省级文明单位考评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我院在创建中的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明确了具体责任单位。徐喜林同志指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是一项涉及我院综合工作水平、反映我院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的综合性系统工程,需要全院干部职工上下一心,全力以赴,共同努力。我们要以“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为契机,一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加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八届八次全会精神上来,统一到院党委的决策上来。二要加强领导,创建活动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令行禁止,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三要责任追究,各单位要把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创建精神文明责任制。四要精心组织,全员参与,充分展示我院干部职工良好精神风貌,形成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为我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和和谐建院营造良好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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