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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中国社科院财贸所举办财经论坛,姜雪梅博士以“中国商品住宅政策对城市空间结构和社会福利的影响”为题做报告。
姜雪梅认为,经济适用住房以其价格的优惠实现它的福利,改善中低收入者的居住环境。但是,如果长期而且大规模地无偿使用土地,将导致政府的财政赤字,最终降低社会福利。从表面上看,经济适用住房使低收入家庭直接受惠,而且经济适用住房的供给对商品住房价格的控制作用也使高收入家庭间接地受益。但如果过多地提供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政府将面临财政困难,也无法提供公共服务。公共服务的减少不仅导致高收入家庭效用的降低,也减小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的低收入家庭的效用乃至全社会的福利。
姜雪梅认为,城市内部边缘的基准地价的升值将缩小城市规模,但对社会福利有模糊的影响。换句话说,如果适当地控制城市内部边缘的基准地价,不仅能有效地控制城市规模,而且能实现社会福利的最大化。我国实施经济适用住房政策以来获得了不少收获,如改善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但还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购房者的收入与经济适用住房的匹配没到位。二是政策实施的监管机制不完善。目前,普遍存在高收入家庭拥有几套经济适用住房的现象,而且没有机构管治此现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对住宅的需求也不断增加,但因我国的住宅市场不成熟且既有的住宅存量少,需求与供给的矛盾突出。在这种背景下,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是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的最有效的政策。因此,为改善全社会的福利应提供适量的经济适用住房。与此同时,应完善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实施的监管机制。比如,有关部门隔5年对经济适用住房进行追踪监管,以防范和减小事与愿违的现象,提高政策的效率。(孔繁来)
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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