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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200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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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全供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队伍建设,提高科研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治、经济、法学、管理学等专业方向的科研人员5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作风正派、品行端正,热爱社会科学研究事业;
4、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有一定工作经验,并在公开刊物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已出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著;
5、硕士研究生应为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应为1972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成果丰富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身体健康。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2007年10月12日至10月18日到河南省社会科学院人事处报名。
(二)资格审查
普通高校2007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就业2005、2006届毕业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或就业协议书);其他应聘者携带个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本人公开发表文章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出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推荐信)。应聘者须交纳近期免冠照片2张。
(三)考试、考核
1、公开考试
公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实行100分制,笔试包括专业理论、科研能力测试。每个专业按拟聘用人员数量1:3的比例根据考生分数由高份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考试时间定于2007年10月23日,考生10月22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面试。对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包括形象仪态仪表气质、口才、反应灵敏度、职业态度和思想深度等五项,每项各占20分。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考核。对通过笔试和面试的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根据我院科研工作特点包括:政治素质、科研能力和学术成绩等方面。如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由院领导、纪委监察室、人事处、科研处、研究所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程序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实行100分制,面试包括形象仪态仪表气质、口才、反应灵敏度、职业态度和思想深度等五项,每项各占20分。
综合测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身体检查
安排拟聘用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身体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身体健康标准。
(五)根据考试、考核情况择优录用。
(六)公示招聘结果,公示期5天。
(七)对聘用人员办理有关手续后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
(八)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为一年(首次聘期包含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如有违反聘用合同所规定内容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表现好、能够胜任研究工作的,按期转正定级,享受国家规定的所有工资福利待遇、享受院内有关岗位津贴;对不能胜任研究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人事档案转至其户口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报名地点:丰产路21号省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处
咨询电话:0371—63934234
联系人:曹老师 王老师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2007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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