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包括“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五个方面,其中,“生产发展”是基础。2005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文件强调指出,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要做到“五个必须坚持”,第一条就是“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在中央举办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建设新农村“要全面加强农村生产力建设,针对制约农村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综合措施”。可见,发展农村经济,在新农村建设中处于重中之重的位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有重点有步骤地做好相关工作。
一、深刻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的重要意义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生产发展为首要任务,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建设重点。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改变我国城乡二元结构格局的根本出路,也是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历史任务的关键所在。离开这一点,新农村建设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
1.只有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才能为新农村建设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从目的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发展好农村经济,从根本上改变长期形成的工农失调、城乡失衡的状况。在新农村建设中,只有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建设好农民的家园,让农民过上宽裕的生活,才能保障全体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从实践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重要的内容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我国城乡之间发展的不协调,不仅制约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而且也明显制约着国内市场的扩大和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统计资料显示,在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县及县以下实现的比重,1993年占42.0%,1996年为39.6%,2001年为37.4%,2005年只占32.9%。所以,只有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才能促进农村的全面进步和城乡之间的协调发展。
从效果看,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2003年以来,农民收入虽然有所增加,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根本改变。提高农业生产力水平,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心任务。脱离了这个中心,农村其他各项建设就失去了物质保障。只有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才能使其他方面的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始终承担着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双重任务。新农村的建设必须有利于促进农业和农村承担起这两大重任。因此,要把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和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加,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和基本目标。
2.只有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格局
首先要看到,我国城乡二元结构表现为农村的落后,而农村的落后首先是经济的落后。1984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比为1.81∶1,1994年扩大为2.86∶1,2005年进一步扩大为3.22∶1。农村消费品零售额占全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由1980年的65.7%下降到2005年的32.9%。我省是全国乡村数量最多、农村人口数量最多的省份,也是农民收入水平较低的省份之一。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全国平均水平的88%。只有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非农产业,才能打破现代工业和服务业汇聚在城市、传统农业汇聚在农村的区域二元结构;才能使城市得到农村空间的依托和支撑,优化资源的系统配置,提升和扩散城市功能,避免城市在自我封闭、自我循环的环境里发展,同时使农村集聚的庞大剩余劳动力得到合理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还要看到,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重点在于城乡一体化,而城乡一体化的关键在于农村经济的发展。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使农业向规模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有利于提高农业增加值,调整农业结构,使农业经济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生产型向生态型转变、由产品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可以使城乡产业结构的关联与分工更加科学,形成合理的布局结构和产业链,有效解决城乡发展中产生的各类问题,缓解城乡产业同构趋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集约化,并最终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格局。
3.只有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才能完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历史任务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譬如,县(市)以农村人口为主,县域经济的落后反映了农村经济的落后。2004年,河南108个县(市)人均生产总值为7411.23元,还没有进入1000美元的门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除了注重物质生活的提高外,还要特别注重人们的精神生活以及生活环境的改善,实现文化、科技、教育、卫生、体育等现代文明的协调发展,而在这些方面,农村更是远远落后于城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的希望也在农村。譬如,固定资产投资无论在总量上还是在增速上,都与国民经济发展具有高度的正相关关系。我省经济总量居全国第5位,占全国的6.4%。但投资比重一直偏低。2004年,河南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国的4.9%;人均投资额为全国的59.2%、浙江的24.6%、江苏的36.5%、山东的42%、广东的45.9%、河北的67.5%。特别是我省广大农村的投资尤为不足。河南的投资总量与人口大省、经济大省的地位还不相称。差距所在也是希望所在。只要我们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通过扩大农村投资,加快农村建设,就一定能够改变农村的基础设施条件,从而改善农村的生产和消费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的全面振兴。
二、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要把握正确的原则
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其中心任务,因此,必须实事求是、卓有成效地完成各项工作。这就要求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把握正确的原则,以明确工作重点,提高工作效率,减免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失误。
1.要防止偏离中心。在新农村建设中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就是要切实以农村的经济工作为重点,紧密围绕经济发展这一中心统筹安排和完成其他各项任务。要防止偏离或游离这个中心,防止在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把治理村容村貌等摆在不适当的位置,使各级干部疲于应付清垃圾、清路障、拆旧房等,变成清洁工、拆迁队;也要防止超越现实的经济基础和群众的收入水平,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提出过高的目标,使各项工作最终成为空中楼阁。
2.要坚持科学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理清发展思路。把人的需要、利益、权益作为发展的出发点,从片面强调增加财富为主转向以保障人的需要为主。各地农村在编制发展规划、设计发展政策时,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居住、生活环境和感受,使广大农民真正享受发展的成果。要克服“GDP崇拜”的影响,把发展的质量、效益以及给广大农民带来福祉摆在第一位。要摈弃“全民招商”、运动式上项目等传统套路,更要避免盲目攀比,追求高指标,不切实际地铺摊子、上项目的做法,在发展内涵、发展模式、发展路径等方面实现重大转变。
3.要转变增长方式。目前,不少地方经济的高速增长是靠资金、劳动力、能源、资源的粗放型投入来实现的。为此,必须转变增长方式,抛弃“野蛮增长”、“无制约增长”、“不计代价增长”等观念,坚持走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协调、循环、高效的增长道路,真正使发展建立在提高质量效益、高效利用资源、减少环境污染的基础上,实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要尽可能保持农村生态,通过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好的发展过程。通过公平的分配,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4.要尊重农民意愿。违背农民意愿,损害农民利益,会挫伤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性。必须克服主观主义,杜绝“长官意志”瞎指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要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要充分相信农民,相信他们改变家乡落后面貌的决心、信念和能力。同时,政府要通过引导,当好宣传员、服务员、督查员,激发农民群众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热情,让农民成为真正的主体。并允许农民对新农村建设中的某些先进理念、先进思想有一个逐步接受的过程。因此,新农村建设切不可盲进,切不可急于求成、强迫命令,要以农民满不满意、农民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各项工作质量的标准。
5.要突出优势和特色。我省各地农村都有不同的区位特点、不同的资源禀赋条件、不同的文化传统,有着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建设新农村,一定要把这种优势和特色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要在认清自身优势和特色的同时,注意对市场的研究。要围绕自身的特色,通过认清需求趋势和竞争态势,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条件下,制定自己的经济发展规划,推动本地经济的快速发展。
三、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要采取综合措施
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必须有效地解决农民增收缓慢、农业效益低下和农村基础设施不完善等问题。要在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和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农业现代化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培育龙头企业和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要重视非农产业的发展及其产业链条的延伸,以新型工业化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同时,要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劳务经济,并发展各类合作组织,加大政府的保障力度,彻底解决农村发展经济中面临的各种问题,建立良性发展的长效机制。为此,必须认识到每一方面的问题都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只有采取综合措施,协调发展并产生合力,才能切实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
1.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和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生产发展是第一位的任务,而生产发展的首要目标就是要确保农产品的有利供给,保证国家的粮食安全,满足城乡居民不断增加的农产品需求。近年来,中央在2000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基础上,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实施了“三减免、三补贴”等一系列财政支农政策,加强对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同时坚决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有效改变了前几年粮食生产连年下滑、供求关系趋紧的情况。但是,粮食生产的基础并不稳固。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首先要使以粮食生产为主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提高,促进粮食生产的稳定和发展。为此,关键要做好两方面工作:一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大力推进科技进步,不断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二要认真落实扶持粮食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保持合理的粮价水平,保护种粮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力争在新品种培育、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建设、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取得突破。要加强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紧紧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努力探索农业技术推广的新机制、新办法,同时注意发挥各种农业专业技术协会的作用,推广新型实用技术。积极组织动员广大科技人员进村入户,开展农技推广和技术服务,做到科技人员到户、科技成果到田、技术要领到人,同时还要组织一批科技人员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
要努力保持粮食供求的紧平衡,稳定粮食价格。粮食产量过低,粮食安全就会受到威胁。粮食供大于求,就会造成粮价下跌,影响农民收入和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使粮食供求保持紧平衡,最根本的是要加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强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建设,做到藏粮于地和藏粮于库相结合。同时还要善于把握吞吐调节和粮食进出口的时机和力度,加强和改进对粮食市场的调控。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在做好粮食生产工作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首先,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依靠规模效益增收。坚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突出基地建设重点,深化农业区域布局,建成若干规模较大、市场相对稳定的区域特色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努力形成一批具有当地特色优势的产业区和产业带。其次,要突出发展专业村经济,逐步形成以农产品规模化生产和区域化布局为特征的农业产业集群,使专业村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农民增加收入的一个重要着力点。
农业产业化发展本身,需要包括金融等多方面的支持。全国百强农业龙头企业容易获得资金支持,但是大部分中小型农业企业,融资相当困难。因而,应继续加强和落实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同时,可以尝试在农村推动一些金融创新。农产品基地中的农户,由于技术是靠龙头企业提供,产品是由龙头企业购买,龙头企业对农户的信息完全掌握,所以,可以由龙头企业成立担保公司,为基地里的农户直接投资扩大生产,或是为准备加入的农户提供融资担保,这是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措施。此外,地区中小银行的发展和小额信贷,也是深化农村经济改革的重要部分,对增加农民收入有较大帮助。
3.重视非农产业的发展及其产业链条的延伸。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重点是要解决农民收入低的问题,而解决农民增收问题,仅靠农业增效是远远不够的。就全国而言,农民增收主要依靠非农产业。数据显示,2005年,全国农村居民家庭平均每人纯收入中,来自非农产业的收入比重已经达到54.9%,其中,工资性收入占到36.1%,非农产业收入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已达到77.5%。可见,要增加农民收入,关键还是要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拉长产业链条,使农民在加工增值的过程中增加收入,拓宽农民增收的新渠道。
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首先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县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集中区,依托工业园区加快招商引资步伐,根据引进项目的规模和质量,安排一批没有污染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小项目进入乡镇工业集中区;要立足本地资源优势,重点扶持发展市场前景好、技术起点高、出口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副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着力构建“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体系,拉长产业链,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率和农产品附加值,加快农业产业化和农村工业化步伐,带动农民收入增长;积极探索农产品现代营销方式,实施农业信息服务工程,创新农技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农村服务业,充分利用电脑网络交流方便、快捷的优势,大力发展网上交易,拓宽产品销售渠道;利用科技进步,提高农产品的生产和质量水平,创品牌,把龙头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民营经济投资农村第三产业,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4.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劳务经济。县域经济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区域经济,县域经济的发展,可以实现乡镇企业和小城镇的蓬勃发展,有利于农民创业就业、发展市场经济,可以直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切入点,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依托,以特色支柱产业为支撑,以乡镇企业为主体,把乡镇企业、专业市场、工业园区和城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区域比较优势,鼓励农民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做强做大特色块状经济,形成以工业化支撑城镇化、城镇化提升工业化的发展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县域经济实力强和带动农村发展能力强的优势,着力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互动共促的新机制,有效地推动农村非农化的进程,为农民提供更多的创业门路和就业机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快速增长。
在壮大县域经济的基础上,要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不仅可以推动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还可以加快城镇化、工业化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展劳务经济的首要任务是培育新型农民,通过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为增产增收和改变乡容村貌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首先是加快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其次,培养新型产业农民和务工农民,大力实施以农村实用技术、务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工程”,有针对性地进行相关技术培训。2006年,我省外出务工人员1746万人,其中,省外输出1090万人,输出总量位居全国首位。全省劳务总收入达到995亿元,比2005年增加225亿元,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的40%来自务工收入,转移就业的农民收入远远高于全省农民人均收入水平,劳务经济已成为一些地方农民增收致富的主要途径。
5.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合作组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家一户的农民由于生产生活分散,信息不灵,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带领农民致富过程中,可以实现规模经营、联合发展,有很大优势。所以,要鼓励发展各种类型的合作组织,提升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目前,中国农民合作组织的数量已经超过15万个,农民专业协会约占65%,专业合作社约占35%。其中种植业占40%,养殖业占27%,加工运输业占18%,其他行业占15%;合作组织成员也达到2363万户,占全国总农户数的9.8%;涉及领域也从以往的果蔬、畜牧、水产、林业,发展到农机服务、运输、粮油作物、水利建设、资源开发和手工业品生产等诸多方面,一批以经济实体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和农产品销售专业合作社涌现出来。但与中国近2.5亿农户、近4万个乡镇、以及近70万个行政村的庞大农村组织网络体系相比较,农村合作组织的总体发展水平仍旧很低,入社农户数量非常有限,远远不及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
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要鼓励发展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积极培育“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农村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大力发展农产品流通中介、专业营销组织和农民经纪人队伍,改善生产营销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此外,为了促进农民合作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可以考虑尽快制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明确政府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政策。
6.加大政府扶持保障力度。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必须加大政府的扶持保障力度。90年代以来,国家财政收入所占GDP的比重一直很低,影响了国家财政再分配的保障能力,制约了社会公共事业的发展。2004年,这一比例大幅回升到19.3%。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已经有能力为国民提供充足的公共服务,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应主动承担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
切实体现政府的服务职能,提高干部服务经济的本领。新的经济发展时期,政府职能要由行政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由行政命令转化为政策引导与协调,这是市场经济的内在的客观要求。各级政府的干部和办事人员,要在理论上清醒认识到这一点,并将这一原则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政府要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制定各项政策,只要有利于农民增收致富,就要大开政策绿灯;各级干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自觉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推动政策落实、强化资金扶持、加强辅导培训。政府各部门不断强化服务观念,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的本领,就会为发展农村经济的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使各方面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作者为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