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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恩格斯写于晚年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曾经明确地把马克思创立的新世界观称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①。阅读前后文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句话的重心在“现实的人”。这里的“现实的人”,是对应于费尔巴哈的“抽象的人”的。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评价,费尔巴哈从本人的愿望来说,是“极端憎恶”抽象王国而诉诸于“现实的人”的。但是,由于费尔巴哈脱离现实生活,不愿意甚至反对把“人”当做“在历史中行动的人去研究”②,所以最终就不能不背离自己的愿望而仍然停留在“抽象的人”上。但是,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费尔巴哈所没有走的一步,终究是有人要走的。对抽象的人的崇拜,即费尔巴哈的新宗教的核心,必须由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这个超出费尔巴哈而进一步发展费尔巴哈观点的工作,是由马克思于1845年在《神圣家族》中开始的。”③从恩格斯的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认定一个基本事实,即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是马克思实行哲学变革的一个重要转折点。那么,这种转折是通过向哪个方向的运动实现的?作为建构唯物史观“理论切入点”的“现实的人”同费尔巴哈所诉诸的“感性直观”的“现实的人”有哪些根本区别?“现实的人”又是如何“历史地”发展的?搞清楚这些问题,对于认识马克思实现这一转折的重大意义,对于真正理解马克思所创立的唯物史观、特别是理解马克思关于人、人的发展和全面自由发展理论,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青年马克思哲学转变的方向
列宁在《唯物主义与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经非常深刻地指出:“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学说是从费尔巴哈那里产生出来的,是在与庸才们的斗争中发展起来的,自然他们所特别注意的是使唯物主义哲学向上发展,也就是说,他们所特别注意的不是唯物主义认识论,而是唯物主义历史观。因此,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的著作中特别强调的是辩证唯物主义,而不是辩证唯物主义,特别坚持的是历史唯物主义,而不是历史唯物主义。”④列宁的这段评述,实在是对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哲学的一个绝妙说明。它极其巧妙地用几个黑体字的转换,就透辟地说明了马克思所创立的新哲学所特别注意、特别强调、特别坚持的是什么和不是什么,即特别注意、特别强调、特别坚持的是历史观而不是认识论,是以辩证法为灵魂的唯物主义而不是旧唯物主义。正是这一评述,使我们对马克思实行哲学变革的运动方向、对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同包括费尔巴哈的“直观唯物主义”在内的旧唯物主义的区别有了提纲挈领的认识。
我们知道,在前苏联和我国哲学界,曾经长期流行这样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在早期曾经经历了一个由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转变的过程,并且认为,这种转变是先转向了主张物质第一性的一般唯物主义,尔后又把这种一般唯物主义运用于社会历史领域才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实际上,这种认识既与列宁的评判相悖,也不符合马克思的思想发展历程。从马克思思想的实际发展历程来看,他并不是从唯心主义转向了“纯粹”的唯物主义,而是首先转向了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然后通过批判、发展和超越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才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因此,要正确了解马克思实行的哲学变革,首先就要了解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了解人本主义唯物主义同“纯粹的”唯物主义的一致和区别。
就承认物质第一性,批判宗教神学和哲学唯心主义这一点来说,费尔巴哈同“纯粹的”唯物主义是一致的,并且比“纯粹的”唯物主义批判得更彻底。正是费尔巴哈,做了从根本上颠覆宗教和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体系的工作。但是,费尔巴哈与“纯粹的”唯物主义相比,又有着显著的区别。这种区别,可以用他自己的理论说明来说明。他说:“从我的观点看来,自然界这个无意识的实体,是非发生的永恒的实体,是第一性的实体,不过是时间上的第一性,而不是地位上的第一性,是物理上的第一性,而不是道德上的第一性;有意识的、属人的实体,则在其发生的时间上是第二性的,但在地位上说来则是第一性的。”⑤承认人在地位上是第一性的,把人看成是世界之本,这正是费尔巴哈哲学的显著特点,正因为如此,他才把自己的哲学称为人本学或人本主义。
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唯物主义,曾经在一个时期内对马克思的思想发生过重大的影响,但是,马克思从来也没有成为一个完全的费尔巴哈主义者。这从马克思接受费尔巴哈影响时的思想路向可以明显地看出。尽管有资料表明,马克思在1841年便读到了费尔巴哈的著作,但他真正用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哲学为武器批判黑格尔哲学,则是在1843年以后。这其中的两年时间,正是马克思从事政治实践的“《莱茵报》时期”。也就是说,促使马克思发生哲学转向的决定性因素,是“《莱茵报》时期”政治实践留给马克思的“苦恼的疑问”。这包括:亲眼目睹了人们在实际生活中总是根据“私人利益”而不是理性来行动,而国家又总是在保护权势者们的“私人利益”而不是遵循基于“普遍利益”的理性,因而感到了思辨的理性批判在现实面前显得苍白无力;“第一次遇到要对所谓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事”以及虽然表示反对《莱茵报》上法国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肤浅言论”但又因研究不够而不容许“妄加评判”⑥。从这些“苦恼的疑问”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当时所关注的中心是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并且开始由政治问题更多地转向社会问题。而费尔巴哈哲学所关注的则是“纯哲学”的宗教批判和理论批判。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他对费尔巴哈不满意的一点是“他过多地强调自然而过少地强调政治”⑦,没有像关注人的自然方面那样去关心人的政治和社会方面。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一条清晰的线索,即在强调人是世界之本(社会历史发展的主导性因素),用“人本身”去批判宗教和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对社会历史发展主客体因素的本末倒置时,马克思同费尔巴哈是一致的。但是,在认识人和人的本质的方向上,马克思从一开始就和费尔巴哈有重大的区别:费尔巴哈关注的是人的非历史的自然方面;而马克思关注的则是人的政治方面和社会方面。这也即是说,当马克思转向唯物主义的时候,他正是在历史观方面转向了唯物主义。而费尔巴哈在这方面却从来没有成为唯物主义者(“当费尔巴哈是一个唯物主义者的时候,历史在他的视野之外;当他去探讨历史的时候,他决不是一个唯物主义者。在他那里,唯物主义和历史是彼此完全脱离的。”⑧)。在一定的意义上甚至可以说,马克思在他成为历史唯物主义者以前,并没有经历过一个转向一般唯物主义的阶段。他向新唯物主义的转变,正是在批判、改造扬弃旧唯物主义的基础上,在社会历史领域实现的。搞清楚这一点,对于理解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是非常重要的。
还应指出的是,马克思同费尔巴哈的区别,不仅表现在他将自己关注的重心逐渐转向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性因素,逐步深入地探讨了“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而是人本身创造的力量对人的统治的物化—异化现象,而且表现在他出色地理解和掌握了黑格尔哲学中最有价值的东西——“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辩证法”⑨,并用这种辩证法去改造包括费尔巴哈直观唯物主义在内的旧唯物主义。这也是马克思能够超越旧唯物主义、创立新唯物主义的主要之点。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及其……应用,只有借助于辩证法才有可能。”⑩
黑格尔辩证法的根本之点和伟大之处,就在于他把哲学上的本体不仅看成是本体,而且也看成是主体,本体—主体不仅是客观自在的,而且是能动自为的。不过在他看来,唯有精神才配充当这种“本体—主体”,这就暴露了他的哲学的客观唯心主义性质。费尔巴哈正确地看到了黑格尔哲学的唯心主义性质,把世界的本体归结为“以自然为基础的现实的人”,但是他的致命缺陷却在于看不到本体也是主体,能够能动地发展自己实现自己,不能“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所以他对人的认识只能停留在“感性的直观”上。而马克思恰恰正是在费尔巴哈止步的地方,向前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把费尔巴哈对人的“感性直观”的认识推进到了“感性的活动”。这样一来,马克思就借助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最终找到了作为历史发展的主导因素的能动的人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因素之间的结合点——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把自己的新唯物主义的全部基础建立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上。在被恩格斯称为“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的第一条中,马克思这样写道:“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费尔巴哈想要研究跟思想客体确实不同的感性客体:但是他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andliche]活动……因此,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在接下来的十条中,马克思以实践为基点,提纲式地阐述了他的新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一种全新的世界观从这里诞生了,一场伟大的思想革命从这里开始了。
二、新哲学的两个重要范畴
写于1845年春的《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标志着马克思哲学世界观的整体转换。在确立以社会实践为基点的新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马克思和恩格斯合作写下了《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次以驳论的形式系统地阐述了刚刚形成的唯物主义历史观。1859年,马克思又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对这一历史观做了经典表述。
对于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人们一直存在着不同的见解。而围绕唯物史观的主客体向度的争论在20世纪尤甚。前苏联和我国在很长时间内占主导地位的观点,是把唯物史观看做是关于社会结构和历史分期的理论。应当说,这一理解抓住了唯物史观的主要方面,即它的客体向度。然而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是否只有客体向度一个方面?仅仅抓住唯物史观的客体向度是否就算是全面准确地理解了唯物史观?从这些年理论界的探讨来看,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第一,马克思唯物史观同唯心史观的根本区别,固然在于发现并揭示了客观的社会结构及其运动的规律,但决不是把社会结构和社会历史视为离开人而运转的外在过程。对此,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有过许多论述,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这样“一个结论: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的个体发展的历史,而不管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一点。他们的物质关系形成他们的一切关系的基础。这些物质关系不过是他们的物质的和个体的活动所借以实现的必然形式罢了。”因此唯物史观所揭示的社会结构及其运行规律,虽然是“不仅不以分散的个人而且也不以他们的总和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却不是“人之外”的规律,而是“追求着自己的目的的人的活动”规律,它并没有把人的目的、动机排除于规律之外,而正是要论证人的目的意志本身是有规律可循的(探寻动机背后的“动因”或历史原因),因而也是包含在规律之内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恩格斯才把唯物史观又称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第二,不能不看到,在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后继者和马克思主义的阐释家那里,由于忽视乃至排斥了人及其活动这一社会历史发展的能动方面,割裂了社会发展的基础因素和主导因素的辩证统一,也发生过由真理所在处向前多迈出半步就使其变成谬误的事实,例如把唯物史观解释成机械的、宿命的“经济决定论”(考茨基等)和“线性决定论”(斯大林)就是突出的例证。因此,如果仅仅把唯物史观理解成社会结构和历史分期理论而看不到社会结构和历史过程与人的活动的关系,甚至把社会结构和历史过程看成是离开了人的自我运动,从表面上看,似乎是坚持了唯物主义,但这种唯物主义恰恰正是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批判的不是把社会结构和历史过程“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的旧唯物主义。而这种旧唯物主义,说到底仍然是一种隐性的历史唯心主义。因为,那种离开人而自己运动的社会结构,只能是变相的神和绝对观念。
把唯物史观同时也理解为“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关键在于理解和把握住两个环节:一个是作为建构唯物史观理论切入点的“现实的人”,一个是表征人类主体地位的“个人自主活动”。
研读《德意志意识形态》,我们看到,在正面论述的一开始,马克思和恩格斯便谈到了作为他们观察和描述历史的方法论前提——“现实的人”,并且一再予以重复和强调。由此可知,“现实的人”是马克思恩格斯建构唯物史观的一个理论论说重点。依照我们的见解,它不仅是理论论说的重点,而且还是建构唯物史观的理论切入点。那么,什么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说的“现实的人”?马克思恩格斯又是怎样以“现实的人”为切入点建构唯物史观的呢?
马克思恩格斯反复谈到:“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个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概括马克思恩格斯的上述和其他相关论述,可以归纳出他们赋予“现实的人”的科学含义:第一,“现实的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物质生产是人的“第一个历史活动”,是人之所以为人,即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的质的规定性。第二,“现实的人”是处于关系中的。现实的人在从事活动,进行物质生产时,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和形成多种多样的关系。这多种多样的关系,归根结底表现为两个方面的关系:一方面是人与自然的关系,另一方面是人与人的关系即社会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关系。人的各种关系虽然是在从事活动,进行物质生产时由人们自己创造出来的,但是这些关系一经形成,便又成为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第三,“现实的人”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着的能动的人。这种发展的基础和连续性在于:一方面,每个个人和每一代都遇到前一代留传下来的“现成的东西: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它们“预先规定新的一代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另一方面,新的一代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环境,“继续发展前一代的工业和交往,并随着需要的改变而改变它的社会制度。”正是在这种“人创造环境,同样,环境也创造人”的动态绵延过程中,“历史”在发展着,人同样也在改变和发展着。而从追根究底的意义上说,环境是由人来改变的,“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做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因此,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发展着的“现实的人”,也就是实际地从事着“改变世界”的实践活动的人。
上述马克思恩格斯赋予“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的含义,我们是以一种比较直白的方式说出的。黄克剑先生在《“个人自主活动”与马克思历史观》一文中,有一个更加透避的理解和论说,虽然这一论说更加哲理化,但却更加深刻地把握了马克思赋予“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含义的真髓,因此,特照录如下:
任何现实的存在物都是对象性的存在物,“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之所以是“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并不在于他是一般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即他的存在需要在他之外有满足他的欲求因而使他获得某种规定性的另一些现实对象的存在,而在于他是一个处处都试图使自己的目的(一定的价值观念是这个目的的中心环节)在改变对象时诉诸实现的存在物。一般的对象性存在,表明现实的个人是“受动”的存在物,通过改变存在对象而实现自己目的的活动,确证着现实的个人又是超越“受动”的“能动”的存在物。扬弃“受动”于“能动”之中的活动,即是所谓实践;实践活动——个人在追求自己目的的活动中客观化,客体在被有意识地改变时主体化,——是现实的个人的真正的生命活动,它的基本形式是劳动。
就个人以自然为存在对象而言,他是“自然存在物”,但真正构成他的现实存在对象的并不是“纯粹”的自然物,而是被他加工过的自然物,即人化的自然物,因此他可以说是“人的自然存在物”。其次,个人在同自然界发生对象性关系时,由于他所采用的实践的方式,或者说,由于他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他又必然要以他人为存在对象,以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存在对象,以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的相互关系为存在对象,因此他是扬弃“人的自然存在”于其中的“社会存在物”。再次,任何“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所面对的社会,都是在他之前的一代又一代“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创造的结果;社会,在它作为个人的存在对象时,它已经是现实的个人的改造对象,并因此总处在一种历史地变迁过程中,所以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又是“历史存在物”。个人同自然、社会、历史的多重对象性关系,肯定着现实的个人本身的价值。现实的个人的价值,在于他能够使自己的存在对象变得对自己有价值。
体认了马克思恩格斯赋予“现实的人”的科学含义,也就不难回答“现实的人”与建构唯物史观之间的内在联系了。如果说,马克思恩格斯之所以把“现实的人”作为《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前半部分理论论说的重点,就其否定方面来说,是为了批判青年黑格尔派以“抽象的人”及其“精神”为核心理念的唯心史观,那么,就其肯定和建构方面来说,则是要为人找到现实的基础,把人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为人找到了现实的基础,也就是为历史找到了现实的基础;把人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也就是把历史置于现实的基础之上。
以人从而历史的现实基础为观察的着眼点,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唯物史观的一系列范畴:满足人类吃喝穿住的物质生活的生产,是历史的第一个活动,是一切历史的一种基本条件;因此,也就成为唯物史观的起始范畴;在人们从事物质生活生产的过程中,“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的社会力量,即是生产力;而在此过程中必然要发生的不以他们意志为转移的社会联系,即是生产关系;人们的物质生产活动都是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的,这种进行物质生产活动的一定方式就是生产方式,如此等等。在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因素的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进一步说明了阶级、国家、意识等现象,第一次明确地表述了自己的历史观:“由此可见,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在完成了这种表述以后,马克思和恩格斯还特别强调了“这种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其根本区别在于:“它不是在每个时代中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
在传统哲学解释框架看来,马克思恩格斯建构唯物史观的工作,至此已大体上得到了完成,传统哲学解释框架对唯物史观的理解,也是到这里就止步了。然而,马克思恩格斯在这里并没有止步。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所申明的,他的实践唯物主义超越一切旧哲学的本质质点,就在于不仅仅是为了说明和解释世界,而是要现实地改变世界。改变世界当然要首先“唯物”地认识世界,认识世界的客观性及其规律,但决不意味着把这种客观性及其规律看做是外在于“现实的人”的“无人身的理性”,更不是主张对这种客观性及其规律作旁观式的理解和顺从。于是,我们看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第一章的后半部分,马克思恩格斯又站在人类主体能动性话语的线索上,以“个人自主活动”为核心范畴,对“现实的人”的历史发展作出了科学的说明。
依马克思恩格斯所见,全部人类历史都是在矛盾中运行发展的。这种种矛盾被归结为一种基本的矛盾。从客体向度看,“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生产力的发展决定交往形式的发展;而从主体的向度看,“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这种活动的基本形式当然是物质活动,它决定一切其他的活动……)”。在这里,是个人的行动或活动决定着推动着交往形式的发展。从矛盾运动和发展的观点来看,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之间总是既相适应又不相适应。但是,为了叙述的方便,马克思恩格斯先截取了一个历史的断面,从它们之间的相适应开始(一般来说,一种交往形式在其产生之初都是同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相适应的,因为它本身就是由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生产出来的):“个人相互交往的条件,在这些条件和个人之间的矛盾产生以前,是与他们的个性相适应的条件。”这种条件下的个人行动或活动,马克思恩格斯称其为“个人自主活动”。然而,现实的个人的行动或活动,作为矛盾的主要方面(自变量)和推动力,总是在不断地自我改变自我超越着,于是,“起初是自主活动的条件”的交往形式,“后来却变成了它的桎梏”。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个人自主活动在历史中的真实状况是一个不断历史地确立和实现的过程,它不是一个定量的常数,而是一个发展着的没有止境的向度。这样一来,随着个人自主活动(自变量)的不断发展而不断改变着的交往形式(因变量),在整个历史发展过程中就构成一个有联系的序列,“交往形式的联系就在于: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更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新的交往形式[又]会成为桎梏,然后又为别的交往形式所代替。”由此可见,旧的交往形式不断被新的交往形式所代替,并不是交往形式本身的自我超越,也不是交往形式作为有意志的主体把人当作工具使用时因果必达的一种新陈代谢,而是每一代现实的个人为追求更高的自主活动,对现有生活条件的改变。
立足于“市民社会”(这里的市民社会具有专指意义,即指资本主义社会)的旧唯物主义以及一切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把“市民社会”的交往形式(生产关系)看做是自然产生的永恒不变的形式。而立足于“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的新唯物主义,则与它们恰恰相反。在新唯物主义看来,一切交往形式都是现实的个人行动或活动的产物,因而都具有历史性和暂时性,因为作为交往形式推动力的现实的个人的发展,永远不会停留,个人在“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的实践活动中不断把自己提升为“有个性的个人”的过程,永远不会终结。正因为交往形式在历史发展的每一阶段上都必须同生产力从而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相适应,“所以它们的历史同时也是发展着的、由每一个新的一代承受下来的生产力的历史,从而也是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
把“个人自主活动”作为衡量交往形式合理性的标尺,把历史归结为“个人本身力量发展的历史”,既是对实际历史过程的一种客观描述,也内含着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价值取向和价值指向,因而是历史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这种集历史尺度和价值尺度为一体的历史观在考察历史时,既不把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交往形式(不管这种交往形式在后人看起来有多么不合理)看成是人类的缪误——因为它是同一定历史阶段上现实的个人的“局限状态,同他们的片面存在相适应的”;又不承认这些交往形式具有永恒性——因为现实的个人的自我发展自我超越必然要求并且现实地改变着这些交往形式。用这种历史观来考察现实的个人及其历史发展,人的本质不再被看做是某种先验的、只有在历史尽头才能实现的“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而是被归结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发展和解放也不再被看做是人的本质的“异化”和“复归”,而是被看做由个人的行动或活动与其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运动所推动的曲折复杂但又在总体上趋向进步的螺旋式上升过程。这一过程的发展趋势、前景和目标,就是个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①②③⑥⑧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卷第237、237、237、208—209、321页;第2卷第81—82页;第1卷50页;第3卷第377—378页。④《列宁选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卷第336页。⑤《费尔巴哈著作选集》下卷,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523页。⑦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7卷第443页;1979年版,第42卷第163、163页;1960年版,第3卷第274页;1957年版,第2卷第118—119页。马克思恩格斯:《费尔巴哈》,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83、10、15、16、23、37、20、37、84、29、36—37、37、62、69、69—70、70、70、86、84、69、70、70、85页。黄克剑:“个人自主活动”与马克思历史观,《中国社会科学》1988年第5期,第111、114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规划项目《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主义:四重视域的研究》(03BKS01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王友洛,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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