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 键 词:
搜索类别:
王全书在《河南通史》出版座谈会上的讲话
《河南通史》出版座谈会
河南省社科院召开2006年工作会议
郑州应申请列为“中国八大古都之首”并举行建城3600周年庆典活 …
宋都珠玑巷粤港人魂牵梦绕的地方
我院积极组织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
我院积极制定措施确保先进性教育活动学习阶段取得成效
当前位置:首页 首页 > 科研 > 科研成果 >> 正文

重视农村“准城镇”社区的建设
不详     作者:省社科院副研究员
    2003年第33期(总第33期) 农村城镇化如何定位党的十六大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要解决好上述“三农”问题,必须走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之路,这在全党及各级政府,已经形成了共识。然而,到底如何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辐射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实现城乡社会一体化发展, 农村如何走城镇化之路,目前不论政府或理论界,也还没有统一的设计或模式,而实际上也不可能有固定划一的模式。2001年,我国城镇化率为37·7%,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民纯收入的2·9倍 ,从这个情况看,如果单靠大中城市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我国城市增长率每年平均增长要达到1%、且新增人口也有较好的收入是比较困难的。因此,大量的农业人口非农化并不是一定要搬到现有的城镇里,更不是要消灭农村;非农化应是两条腿走路,一是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尤其在当地转移,这应是主要途径,二是向现有城镇转移,尤其是向大中城市转移。由此,“走有自己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才是我国广大农村城镇化的必然选择,也才是农村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因此,就我国农村城镇化而言,应把农民的非农化程度作为一个重要的目标和尺度加以重视,按照市场发育和城镇兴起的规律,以业兴镇,走多元化的农村城镇发展之路。 农村已经出现了许多“准城镇” 城镇化的前提是工业化,对农村来说,也即“农业的非农化”,这需要一个过程,就目前条件比较好、发展速度比较快的村庄而言,大约需要15年左右或再长一些。一般来说,一个村庄要实现工业化,必须经过起步、巩固、发展、再巩固、再发展五个阶段,前三个阶段,总的看来还是处于原始积累的阶段,从城镇化角度而言,发展还较慢,也就是说,还拿不出更多的资金进行全面的规划与建设,尤其是消费性的公共设施的建设。另外,在城镇化指标体系中,还有一个“规模”、“标准”问题,这虽然是一 个动态的量化指标,但也不是一下子能达到的。基于种种原因,我国农村城镇化不是一个早晨就能实现的,它有一个孕育和发展过程,而且,在由农村向城镇化发展中,必然会有一个不可超越的“半成品”形态的过渡阶段。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国农村城镇化的发展过程中,已经出现了一个新的因子,这就是介于城镇与农村之间的新聚落形态,即“准城镇”的农村社区,那里有相对比较发达的工业或集约化农业,比较繁荣的经济,住着许多“非农”的农民。何以称其为“准城镇”呢?主要是这些社区与城镇相比,有很多相同但又有很大区别。一是它既具有城镇的一些特点和功能,如产业化程度较高,工业化程度高,人们的生活、居住环境和条件和城市基本相同;二是对周边农村有较强的经济辐射力;三是与国家规定的建制镇人口数量及非农人口数量标准相比,人口相对要少;四是城镇都是行政单位,是一级地方政府,“准城镇”则是“非国家化”和“非政府化”,仍是一个新型的村民自治聚落。就一个县(市)而言,农民大面积、整体性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比较成功的是江苏省的张家港市。那里的“农村”,已经不是原来意义的的农村了;那里的“农民”,也不是原来意义的农民了。就局部性的一个村子而言,劳动力90%以上转移到非农产业,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全,人均年工资性收入数千元或数万元,供水、排水及道路铺装率达85%以上,教育、卫生及社会保险也相应配套,各种活动俨然象城市一样运作,这样的“村”,全国则有成百上千,就分布而言,东部的数量和密度高于中西部,平原多于山区。这些“准城镇”产业化程度很高,90%以上的劳动力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村组织变成了“产、销、研”一体化的现代企业集团。如河南省的南街村、刘庄村、西滑封村,江苏省的华西村、永联村,天津市的大邱庄,北京市的窦店,等等。在这些“准城镇”的社区里,不仅本村的劳动力绝大部分成了“非农”的劳动者(包括管理层),而且有为本村劳动力数倍、数十倍的外地农民在这里打工,或从事建筑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在这些“准城镇”的社区里,凡劳动者都是靠工资性的收入生活,同时享受一定的卫生和劳保福利;本地的居民绝大多数住进了公寓式楼房或高层建筑,少数则住进了别墅;社区内有建设标准较高的幼儿园、小学和中学,孩子们真真切切地享受着义务教育;有的还有公园、运动场、文化室;老人则全部退出了生产领域,一个个成了怡养天年的非农消费者。 “准城镇”是我国农村城镇化的必然阶段 促进我国城镇化发展,首要的不要忘记我国是一个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农村、农民、农业,其发展过程中的主要制约因素是国家的整体经济实力不够和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其次,城镇化既是一个经济发展过程,又是一个社会发展的自然过程,其规模、区位受天时、地利的必然影响,有自己的规律,人们可以通过政策加以引导,但不能违背规律。其三,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聚集的方式不同于西方工业化国家,也不同于人口不多的发展中国家,不可能集中在几十个千万人口以上的少数特大城市,而必然是大、中、小、微四种城市或城镇呈梯次布阵。目前,在我国理论界和政府决策部门,虽然对大、中、小城市如何发展还有不同认识,但尚没有否定者,但对“微型”城市(镇)的建设与发展,似乎还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而对我国广大农村而言,微型城镇已经出现,也即前面所说的“准城镇”,不可再视而不见。其四,从我国县城发展的历史看,许多当初就是一个集镇或水旱码头,随着商业与手工业的发展而逐步壮大起来,佛山镇、景德镇是最典型的例子。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说,农村新型“准城镇”的出现,再现了中国城镇化发展的规律性的生机,再现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群众的创新精神,或许是我国农村城市化不可逾越的一个雏形阶段,应予以高度重视。 支持和扶持农村“准城镇”的发展 我国农村“准城镇”的出现与建设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产生的自发性。它们都不是政府的计划项目,也没有政府的直接经济投入,而多是乡镇企业或村办企业发展的产物;二是建设、规划的模仿性。在道路、房屋、硬化美化等设施的建设上,模仿当地县、市或企业(包括外资)的样式,整体上不落后,已没有上个世纪七八十年代“新村”的印痕,对周围农村的发展有较强的示范作用。“准城镇”是农业经济社会向工业化和现代化发展进程中农村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应予以支持和扶持,促进其发展,使其在接受大、中城市政治、经济、文化辐射的同时,发挥二传手的作用,向周围的农村辐射,带动农业的产业化发展,促进农村小城镇的发展。地方政府应积极支持和扶持“准城镇”的发展,在这方面主要是作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智力支持。进一步帮助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核心技术的竞争力,使企业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发展后劲,同时在社区发展规划上予以指导。二是必要的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公共设施的建设,如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三是进一步优化企业经营环境,在政策、法制等方面为企业的发展、外资的融入、人才的引进、技术的进步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
[ 2006年4月13日 ] [ 评论几句 ] [ 推荐给同事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