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共中央关于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有关要求,我院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共产党员,应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党的观念,全面履行党员义务,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持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性。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理解和准确把握党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方针、政策,学习哲学社会科学和管理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科研工作和科研人员服务的本领。
2.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促进出成果、出人才,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3.牢固树立为科研工作和科研人员服务的意识,甘作无名英雄,热情主动,无私奉献。认真听取和及时反映广大科研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职责努力为科研人员排忧解难。
4.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坚持群众路线,发扬民主作风,注重调查研究,讲究工作方法,求真务实,严谨细致,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5.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和适应新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律,锐意改革,推进我院管理体制和机制创新。
6.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公道正派,廉洁自律,不得将公共权力个人利益化和部门利益化,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7.遵守党的纪律,服从组织分配,执行规章制度,保持工作秩序,自觉维护全院安定团结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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