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开展保持共产党员
先进性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会场
焦锦淼书记作动员报告
王彦武院长主持会议
省委督导组组长
杨建同志作重要讲话
 

2005225日,刘道兴副院长为全院党员干部群众作了题为“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专题报告。

    

刘道兴副院长从四个方面论述了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重要论断:1.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特征和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义;2.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行五个统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3.坚持以人为本,努力增强社会活力和创造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4.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努力建设和谐社科院。他讲道:“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根据新时期环境的变化,顺应历史发展,从增强执政能力的高度,提出来的战略目标,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举措,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必然要求。在讲到和谐社会主义社会的特征的时候,他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民主法制的社会,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一个诚心友爱的社会,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一个安定有序的社会,一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是要使全社会所有成员都能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并能够和谐的相处。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成要件,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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