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更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助力民生福祉改善

2021-10-15   来源:《党的生活》2021年第9期上   作者:潘艳艳   点击量:3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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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四五”规划提出了“民生福祉实现更大改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的远景目标,为“十四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在“十四五”规划开局的新起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深化“十三五”时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成果,着力构建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推动社会保障事业实现新发展是摆在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使命。

一、“十三五”时期河南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成效显著

社会保障制度框架逐步完善。“十三五”时期,河南省对已有的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优化整合,为现代社会保障体系走向定型可持续奠定了基础。深入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从“整合”走向“融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现并轨,大病补充保险制度全面启动,医疗保险保障功能不断强化。几年来,河南省还先后出台《关于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补贴的意见》《关于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公平性充分彰显。

社会保障覆盖面持续扩大。据统计,从2016年至2020年,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从6643.76万人增长到7504.6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从2360.75万人增长到10349.5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从788.07万人增长到885.8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从876.97万人增长到999.9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从646.80万人增长到872.07万人。从“广覆盖”到“全覆盖”,河南省的社会保障体系正逐步朝着“人人公平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迈进。

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升。“十三五”时期,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实现“五连涨”,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原来的每人每月88元提高到103元。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并轨后,门诊统筹报销比例达到60%,医保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平均报销比例稳定在75%左右,年度支付最高限额由40万元上涨至55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由1.5万元降低至1.1万元。对失业、工伤保险采取阶段性减低保险费率的同时上调补助标准的优惠政策,调整后人均可领取的失业补助金约为1393元,工伤伤残津贴人均每月增加140元。

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成效明显。“十三五”时期,河南省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救助保障力度,全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农村低保保障人数、特困人员供养人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等均实现应保尽保。2020年,河南省困难群众救助支出达到130亿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率达到100%,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7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26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有力保障了全省330万低保对象、50万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

社会保障基金监管力度不断加大。认真开展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各级经办机构对业务认真梳理,形成了内部“三审”、外部“三查”机制,建立了对业务经办纵横立体稽核网络,确保了各项业务经办合规合法。严格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分析研判和监控,不断增强社会保障基金的抗风险能力和保值增值能力,推动了五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

二、准确把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面临的新挑战

参保扩面工作难度增加。一是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低。诸如快递员、快车司机、网络主播等新业态从业人员数量增长快、工作灵活度高、流动性强,但收入差距大、从业保障意识弱、断保退保率高。二是部分企业社会责任感不到位,特别是一些中小型民营企业市场经济法治意识淡薄,追求降低人力成本、逃税避税的低效竞争方式,参保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足。

发展失衡问题依然突出。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省内劳动力主要向郑州、洛阳等城市集中,受经济发展水平、政策支持力度、社会氛围等因素影响,不同地区的社会保障发展差异明显,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省级统筹工作亟待落实。二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基本养老保险并轨后,农村参保人数大幅度增长,但是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在保障范围、保障水平方面仍存在不小的差距。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加大。“十三五”期间,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规模持续扩大,且收入总量一直大于支出总量,但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率却从2016年的12.8%下降到2019年的5.6%,基金累计结余的增长率从12.6%下降到5.9%,下降幅度较明显,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从长期来看,随着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抚养比下降,社会保险待遇刚性上调,社会保险支出总量将继续增长,社会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将承受较大压力。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质量有待提高。一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能力不足。随着参保扩面工作的推进,社保经办机构服务对象急剧增加,加上人口和劳动力的跨区域流动,导致社会保险缴费和待遇计发、衔接核算的复杂性增大,社保经办机构在大量经办业务量下超负荷运转,管理服务压力持续加大。二是社会保险服务的信息化水平不高。部分贫困偏远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计算机设备陈旧老化、业务操作系统更新滞后,严重影响经办业务效率。还有一些统筹地区不易实现联网互通和资源共享,“信息壁垒”现象普遍,经办服务的可及性便捷性不够。

三、“十四五”时期推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面对“十四五”规划的新要求、新部署,河南省应着眼宏观、谋划长远,继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社会保障需求,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水平。

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扎牢织密社会保障网眼。巩固全民参保登记成果,探索建立全民参保数据库,通过加强数据动态管理、分析和应用,把工作重心从登记转向精准扩面。聚焦重点群体,对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等人群分类施策,确保法定参保对象应保尽保。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和降低缴费比例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引导企业履行参保义务。健全参保常态化宣传机制,借助新媒体平台、基层服务平台组织开展社保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参保、主动参保的良好氛围。

深化制度改革创新,提升社会保障制度综合效应。落实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大力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加快推进居家社区养老、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适度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保障待遇水平并扩大其报销范围,探索建立长期护理险制度,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完善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再就业、物价指数等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工伤保险省级统筹,推动工程建设领域工伤保险全面覆盖,推进工伤保险按项目参保,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制度体系。

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切实维护社保基金运行安全。加强内审稽核,对内定期开展基金管理风险专项检查行动,对保险征缴、管理、支付等经办环节全程进行跟踪检查。对外以稽核促扩面、促征缴、促清欠,加大检查处罚力度,严防社会保险基金跑、冒、滴、漏。依托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历年社会保险基金数据的比对分析、社会保险基金财务运行分析、现行政策执行效果的评估分析,对未来可能出现的风险点进行预测研判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方式,积极探索市场化、多元化、专业化投资,增强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保经办服务效能。深化社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一窗通办”综合柜员制服务,进一步精简证明,压缩办理时限,推行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实现经办服务“提速办”“一次办”。升级社保卡服务功能,将社保经办服务向互联网、移动终端等便民化载体延伸,促进社保经办向数字化转型。充分利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服务平台,推动社保服务向基层下移,积极开展经办服务的标准化建设,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提供规范、便捷、高效的社保服务。

(作者单位: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

来源:《党的生活》2021年第9期上

责任编辑: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