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乡村基础设施短板 强化城乡共建共享

2020-10-26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1日 第6版)   作者:李国英   点击量:2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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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也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要完成上述两大目标任务,脱贫攻坚最后堡垒必须攻克,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必须补上。”基础设施是乡村经济发展的基础,也是加快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必然需求。然而长期以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一直是困扰“三农”工作的突出难题。因此,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基础设施建设分类投入机制,按边际社会成本与需求曲线决定的均衡数量进行投资建设,强化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农村基础设施与全面小康社会发展要求相匹配一直是“三农”工作的发力点。

准确把握乡村基础设施投资方向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农村是短板,而农村的短板最直观地体现在基础设施等领域。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大、周期长、影响广,投资建设不可能一蹴而就。精准识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短板、对农村基础设施的供给类别进行精准排序、把财政资源向亟须补齐的短板倾斜是补短板的前提。

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准确把握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供给方向。一是要精准识别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痛点、堵点。交通物流设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信息化基础设施是乡村产业迈向现代化、智能化、平台化、虚拟化的关键纽带。农村饮水、宽带网络等是与乡村居民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对农业生产、生活的影响存在滞后性,需要超前规划和建设。这样,投资建设的重点就要放在农村水利、电力、通信、道路、供水、垃圾污水处理、农村互联网普及等农业生产和生活基础设施供给上。因此,要鼓励商贸、运输、邮政、快递、供销等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推进农产品电商配套设施建设,着力解决物流入村“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基础设施的普惠性、保基本和可持续性。二是要坚持因村施策、精准施策,分区域解决好生产性基础设施、生活性基础设施薄弱问题。特别是当前要遵循乡村振兴规划,按照城乡融合类、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明确每个村庄的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目前我国有60.2万个村(行政村)、238.5万个组(自然村),空间上呈分散分布式的形态。因此,单一的农业、旅游、国土空间、产业等基础设施规划思路,会导致投资数量巨大,地方财政压力增大。特别是“人少地多”的空心村、大城市远郊区乡村,如果因循集中化的公共投资方式,势必造成运营维护和公共投资的巨大浪费。所以,有必要在对供给类别进行精准排序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地寻找差异化的发展策略,分类统筹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三是要高效率、高质量推进乡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不仅注重数量的增加,更关注质量的提升。经过多年的建设,我国乡村基础设施特别是生活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取得很大成就,但与城市相比仍有差距,尚未有效支撑起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发展需求。因此,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尚需提档升级。

创新乡村基础设施投入长效机制

乡村基础设施大多属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范畴,补短板需要政府、社会资本与广大农村居民的共同努力。所以,应构建起事权清晰、权责一致、中央支持、省级统筹、县级负责的农村基础设施投入体系,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性作用,也要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和社会机制的辅助性作用。

厘清乡村基础设施投资中政府与市场机制的作用及其关系机理,进而建立起多方参与、机制互补的乡村基础设施投入模式。一是应突出政府在乡村基础设施投入中的主导地位。提供公益性乡村基础设施是各级地方政府的基本职责和义务。在财政资金充足的情况下,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为乡村提供充足的基础设施资金保障。特别是在投资规模巨大、外部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的基础设施领域,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投入是最有效的投资模式。二是要发挥社会资本的辅助作用。当政府的财政实力不能满足准公益性乡村基础设施巨大的投资需求时,就需要进一步破除市场与社会主体进入补短板各领域和各环节的门槛。地方政府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等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导工商资本、金融资本积极主动承接政府的服务供给职能,大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投资的市场化、社会化水平,实现政府、社会资本、农村居民等多方共赢。三是要积极探索让农村居民参与的内生型与可持续性的补短板路径。广大农村居民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直接受益群体,所以应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居民也参与到项目建设和管理上来,推广中小型基础设施“政府投资+村民自建”机制,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补齐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短板

随着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网络、智慧气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打造集约高效、绿色智能、安全适用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成为各方共识和趋势。2019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其中把“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作为第一项重点任务,指出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是有效推进农村数字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在实践中,我们也要看到,补齐农村信息基础设施短板,抢占数字农业农村制高点,弥补城乡数字鸿沟,是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一步。

那么,如何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完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农村居民对信息的需求,就成为当前建设数字乡村必须考虑的首要问题。一是要大幅度提升乡村网络设施水平。通信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和网络支撑,根据数字乡村发展规划,加快构建高速通畅的通信网络是补齐乡村数字短板最重要的一环。要实现到2025年明显缩小城乡“数字鸿沟”的目标,重点应该放在提升乡村通信网络设施建设水平方面。具体而言,就是要把补短板重点放在提高乡村光纤宽带接入能力上,持续提高乡村光纤宽带网络家庭住户覆盖率和接入速率,加快推进各行政村特别是偏远地区通宽带工程建设。全面打通信息传播的“最后一公里”,让农民享受更多的互联网红利,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网络保障。二是要按照“存量共享,增量共建”的原则加强乡村通信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通信基础设施具有很强的基础性、公共性和强外部性,必须与其他基础设施和各类技术高度耦合才能实现新基建的集约建设和规模化发展。另外,共建共享还要特别强调大力推进跨行业的共建共享,以避免各种基础设施的重合开工和建设。三是要健全城乡通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管护机制。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大对县域及县域以下的支持力度,让农村社会经济生活和农业生产经营呈现网络化、信息化、数据化、平台化和智能化等特点,为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管理信息化、服务信息化提供基础支撑。四是要培育壮大农业信息化产业。引导大型传感器制造商、物联网服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等进入农业、农村信息化领域,积极提升农业信息化科技创新能力,完善相应的支付体系、征信体系和网络监管体系。特别是要鼓励大型互联网企业积极参与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构建“政、企、银”三位一体的多方合作机制,为乡村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撑。

(本文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创新工程项目“建立解决贫困的长效机制研究”(20A26)阶段性成果)

(作者系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20年10月21日 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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