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乡村经济振兴战略实施——院长张占仓研究员在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2018年会的发言

2018-04-02   作者:张占仓   点击量: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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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张占仓研究员作为中国区域经济50人论坛专家之一应邀参加会议,并在会议上就“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促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进行发言。以下为发言摘要:

我们知道,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七大战略中,乡村振兴战略有可能是对我们国家城乡区域发展格局影响最大的战略。我们改革开放几十年,从统计数据显示,农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经常高于城镇,但是算算农村人均现在实际财富占有量,事实上和城市拉开差距非常大,远远低于城镇。尤其是1997年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之后,20年下来,城镇的房价平均都涨在20倍以上,农村原来人均占房子比城市多,人均占地比城市多,可是农民因为土地制度改革滞后约束,一把铁锁锁住了财产性收入提高的机会。事实上,农民获得不了因为国家经济发展导致土地增值带来的收入,无法充分享受时代发展的红利。

    回想一下,我们从中国革命时期、建设时期、改革发展时期的过程来看,土地问题始终是影响城乡资源配置的核心问题。毛泽东当年推动中国革命最大的抓手就是“土地革命”,并因此彻底改变了农民的政治经济地位,赢得了广大农民的忠诚拥护。改革开放初期,1978年,全国改革的突破点是安徽小岗村的土地制度改革。20世纪90年代初期,邓小平南巡讲话之后,城市改革的突破点也是土地开发,并因此为城市工业化、城镇化创造了大量财富。1997年,全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使城镇居民开始有大批的财产性收入,又是依托土地的房地产。

    可是,这些年下来,到目前为止,我们受《土地管理法》的制约,把现在占有最多土地的农村农业用地,通过现有的土地收储制度,用很低的成本从农民那里收储土地,又通过“招拍挂”制度,以很高的价格把土地卖给市场主体。一个过程下来,一亩地少则增值上百万,多则上千万,多少地方政府支撑性的最大收入之一就是土地。而这种土地制度本身导致城乡资源配置的不平衡,是影响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异的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所以我的观点只有一个,要想促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必须在土地征收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和农村建设用地制度改革方面有所突破,以便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积累性难题。否则,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确实落地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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